今天拿到了畢業證書,心中真是無限戚戚。
看著斗大的院長姓名印刷字樣,
我也真是很好奇,事到如今,
系上是怎麼看待我的畢業呢?
前幾日聽到系上某位老師問主任問我同學問我,
把在辜狗搜尋的到的我打的關於他的文章撤掉。
(是問是要是叫是請,我不太清楚,因為已經轉了很多手了。)
(簡言之,你若是辜狗這個老師,我的某篇"日記"據說已經名列前茅。)
噢,我聽到了,於是我決定,
再打一篇。
對了,記得我大二的時候有一門很奇妙的必修課叫做應用文,
當時因為應用文老師不滿某次我們班架設新一代設計展的展場請假,
但他沒收到通知,因此當了全班98%的人,(記憶中及格的人數不超過5人)
(其中是哪個環節有所疏漏已不可考,但系上說的確有統一請公假)
那個假期之後的某日在系辦,安老師聽我說了這件事,還對著我說,
「你要去跟學校反應,跟他們爭取,請他們說清楚。這是你們學生的權益!」
雖然事後教務處以期限已過為由予以駁回,不過我仍記得當時在系辦的對話種種。
(可能因為當時覺得此事應該會被勸退,卻被鼓勵要為自己權益行動而印象深刻吧。)
那我來說說三件事。
壹、
2007年底因為我們班同學普遍認為"作品集這門課應該要上作品集而不是施工圖"
因此開始了一些集合大家意見與系上反應的活動,我們列了請願書,
班上開會討論,列出一些對這門課的共識,詢問學長姊意見,等等,
與系上開會數次的結果,得到的正面回應是:
"因為制度的關係,課程名稱來不及更改,明年就會做更正"
"因為系上覺得這一屆不會畫施工圖,所以情商國洲老師再教一次"
"因為我們很用心安排課程,所以今年也剩八週了,應該是不會換老師"
到最後拉拉扯扯的結果是,只要有交那一年指定的案子的平面圖,
你就有60的及格分數。
對於這件事我有什麼看法嗎?沒有。
才怪,
1.就算因為制度的關係來不及改名稱,是不是要提前告知修這門課的同學?
課程因為配合老師的行程改時間,這學生當然應該盡量配合,
課程因為制度的限制掛名在A老師名下而由B老師上課,這也可以理解,
但是課程內容與課程名稱不一樣,這到底其來何自?
2.系上覺得我們不會畫施工圖?系上是誰?那讓我們過的林耕洲老師,
他擁有這麼豐富的實務經驗,同時也是系上"用心安排"的師資之一,
他所認可的學生,他所打的分數,對"系上"來說究竟是什麼意思?
判斷我們會不會畫施工圖的標準又是什麼?
就算系上真的有評估的標準,並結果果真如當時他們所說,
亦可請系上認為更專業的施工圖老師在大四學程開設"施工圖2",
讓學生自由加選,對於系上提出的這個說法來說是否更為妥當?
3.因為系上很用心安排課程,所以你們要心存感激?
這個因為所以大概全世界只有在貴系既合情合理又天下大同吧,
會不會有麵包店老闆跟客人說,
因為我很用心做麵包,所以你一定要來我的店買!
所有的麵包師父都很用心做麵包,可是要是你的麵包好吃價格又合理,
顧客豈有不上門的道理?吃的時候又怎會不心存感激?
當顧客跟你說,你的麵包是不是可以如何如何時,
身為麵包師父,你是不是要跟他說,
因為我很用心,所以我的麵包很好吃!!!你給我買!!!
.....師父,你是有回答到這位顧客的問題嗎?
貳、
back to long long time ago,(大概是在剛搬到榮獲遠東建築獎的光鮮A棟左右?)
所謂的校訓[整齊、清潔、物歸原處]被我們當成一個很驚人的幽默小語,
一直到2005年底時,因為某些人的分數太高,以致於下一屆大二設計課老師被告知,
學生設計課分數最高只能打到85分,然後再過一年,那位打了全系最高分的老師,
接到一通電話告知,該老師可以不用再來教課了,掰。
(有些事情總是有奇妙的巧合,例如四面楚歌第二屆畢業班,應屆修完的學生,
剛好12個有10個給該老師帶過設計課呢。巧合這種事,真是很難說清楚歐?)
如今,沒有經過電腦列印及系上蓋章的公告不得張貼在電梯口,
上學期末某老師因為認為其他設計課老師打的分數不均,
而擅自改動兩組學生的設計分數,方才與低年級的林同學求證得知,
大一學生被規定不可以在工作室吃東西,因為會弄髒。
我們好像一步一步的朝向我們偉大的校訓前進了噢?
喔對了,好像忘了說明,我們是建築設計系,越來越整齊乾淨的建築設計系。
來猜猜接下來會發什麼事?
接著大二每天做完一比一都要刷地板(因為會髒),
接著研究所上課要穿西裝打領帶(因為MIT會來),
接著在工作室不可以翹二郎腿(因為沒禮貌),
而且不可以放除了學校提供之外的椅子,(因為不整齊),
接著工作室晚上10點要關門(因為不安全),
而且早上八點要集合做早操(因為健康),
不可以說髒話(因為沒教養),不可以穿便服(因為沒精神),
不可以穿拖鞋(因為不乾淨),不可以露乳溝留長髮(因為不道德)... ... ... ...
不可以使用部落格與手機,因為老師抓的住你。
上述規定聽起來很bull shit嗎?
然而當這些規定有朝一日出現的時候,
如果都是用麵包師父那套用心理論,
你能夠反駁嗎?
第三件事我現在不想說,
因為我不想有置入性行銷的嫌疑。
而且我會移駕到更personal的blog去說,
所以各位不用擔心,我從來就不是為了婊誰在網路上大放厥詞,
即便是這一篇,也完全且絕對主觀,
我沒有要代替誰發言,也沒有要幫誰說話,
我只是說我想說的,並說我認為正確的事。
(如果我真的想要婊人,我何不響應之前沸沸湯湯的大字報事件,貼他個痛快?
既然很多人認為我"理所當然的與之有關",那我何不就搭上這艘為我傳好好的船呢?)
如果又被辜狗到了,而且你又認真的看完了,
謝謝你的耐心,也恭喜我終於畢業了,阿們。
相關網站:
[當年的連署請願書]
[貴系網站]
[阿奇菲爾德](為什麼他有相關我也不知道)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